結婚對象主要是擇前進的分子,有希望的人——徐特立致兒媳劉萃英
2019年10月31日09:13
徐特立的兒子、劉萃英的丈夫徐厚本,1938年在長沙病逝。這是徐特立1939年11月10日寫給兒媳劉萃英的一封信,勸導在再婚問題上早做決定。
萃英吾媳:
我快離湖南,你的問題望你最后決定,決定后我好准備怎樣幫助你。
目前你總是動搖不定,這很危險。你應該下一個最后的決心,或者結婚,或者不再結婚,及找什麼對象結婚,需要一刀兩斷。你的年齡還輕結婚是應該的,但是不過五六年轉眼三十歲了,因此不能不決定。
主要的不是擇財產,不是擇地位,是擇前進的分子,有希望的人,年齡相差不遠,性情相當的厚道,不致輕於棄妻,這就是足夠的條件。你要知道,你擇人,人也擇你,結果還是女子受損失。
你的求學問題與婚姻問題有密切關系,如果准備終身不結婚,那麼,就需要學一項專門職業﹔如果准備結婚,那麼就不能不與夫同居就近學習。
你雖然不是我的兒女,但你卻是我家的母親,你有玉兒在此,永遠與我們是骨肉關系。並且你比陌青更為可憐,夫死再婚比陌青的婚姻問題更不易滿意,因此我更關心你的問題。你是否回桂林,如回桂林我與你面談,如不回桂林,你把你的要求告訴自申同志。
特立
十一月十日
(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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