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分類治理,給校外培訓“退燒”
一段時間以來,校外培訓機構亂象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是制造“培訓焦慮”、加重中小學生課外負擔的原因之一。我區把“解決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辦學行為”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解民憂十件實事之一,通過規范引導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強制取締一批、納入黑名單公布一批等方式,開展專項整治。截至11月25日,全區完成整改不規范辦學校外培訓機構963所,責令限期整改980所,納入黑名單公布61所,強制取締311所。
“退了,退了,培訓機構前天退還了我兩個月的培訓費。”11月19日,東興市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辦學行為督查小組在向一名家長調查時,得到這樣的反饋。此前,自治區教育廳下發《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經營承諾書》,要求培訓機構在顯著位置張貼,並向參與培訓的每一位學生家長發放。“不收取多於3個月的學習費用”,是承諾內容之一。該項承諾內容還包括:培訓機構應取得相應資質,教學上不“超綱”、不“提前”、不“強化應試”等,不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及無資質教師,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0︰30等。
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化辦學,還需要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11月8日,自治區教育廳印發了《關於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致家長的一封信》,由中小學校發放給每一位學生家長。
11月29日,賀州市八步實驗小學一名家長表示,已收到孩子班主任發放的“一封信”,知道應該根據孩子興趣愛好,在不增加負擔的前提下,適當參與校外藝術類培訓,自覺抵制學科類輔導。
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齊抓共管、協同參與。自治區教育廳主動協調自治區市場監管、公安、民政、人社、住房城鄉、衛生、消防等部門,充分發揮聯合執法作用。11月7日以來,自治區消防、公安部門先后對63家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機構發放督辦通知,督促隱患整改,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民政、人社等部門相繼印發通知,要求各地積極配合教育部門做好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辦學整治,抓好民辦教育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和安全風險防范問題。
為確保治理工作精准有效,自治區教育廳堅持上下聯動,組織各市開展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辦學行為基礎摸排數據審核比對工作,精准定位每一所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問題,為全面整改提供准確依據。同時,我區各地堵疏結合,有序開規范化整治。平樂縣摸排校外培訓機構數16個,其中學科類培訓機構數3個,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數13個,全部屬無証機構。當地結合實際,將機構分成待辦証、可整改、需取締三類,分類實施指導、開展工作。在來賓市,一批原先証照不齊全、設備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培訓機構,在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消除了安全隱患,實現了教學環境的提升和教學管理的規范,獲得群眾點贊。
截至11月20日,全區各地各部門開展聯合執法253次,摸排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不規范辦學行為的有594所,已整改483所,全區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合格率達到93.09%。(本報記者 奚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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