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奋斗者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
“判断自己人生成功的标志,是看我帮助过多少人走向幸福!”说这话的是生前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邹碧华(上图左,新华社发)。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如今,邹碧华离世近5年了,但他的精神始终深深影响着广大政法干警和党员干部。
1988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邹碧华来到上海,开启了他26年的司法职业生涯。他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
“他非常勤奋,且看书奇快、记忆力惊人。”好友王利军说。到过邹碧华家的人都对他的书房印象深刻,几千本书密密麻麻地摆放在书架上,就连桌子底下也堆满了书。1993年至1999年,邹碧华6年里获得了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邹碧华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编写《群众工作接待规范》。邹碧华去世前1个月,正忙于推出他精心打造的律师服务平台。在平台上,律师不仅可以申请网上立案、网上支付诉讼费,还可以根据代理不同案件的出庭时间申请庭审排期。有了这一平台,上海全市律师可以在网上阅卷,每年减少60万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节省10万次车辆往返。
邹碧华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
“法官当如邹碧华”——这是自邹碧华去世后,网络上转载最多、引用最多的一句话。他主编或撰写了10余部法律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参与法官培训教学。邹碧华一生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有同事劝邹碧华“悠着点,少得罪人”。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该担当时必须担当。”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03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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