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类治理,给校外培训“退烧”
一段时间以来,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制造“培训焦虑”、加重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原因之一。我区把“解决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解民忧十件实事之一,通过规范引导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强制取缔一批、纳入黑名单公布一批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截至11月25日,全区完成整改不规范办学校外培训机构963所,责令限期整改980所,纳入黑名单公布61所,强制取缔311所。
“退了,退了,培训机构前天退还了我两个月的培训费。”11月19日,东兴市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小组在向一名家长调查时,得到这样的反馈。此前,自治区教育厅下发《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承诺书》,要求培训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向参与培训的每一位学生家长发放。“不收取多于3个月的学习费用”,是承诺内容之一。该项承诺内容还包括:培训机构应取得相应资质,教学上不“超纲”、不“提前”、不“强化应试”等,不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无资质教师,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等。
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办学,还需要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11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由中小学校发放给每一位学生家长。
11月29日,贺州市八步实验小学一名家长表示,已收到孩子班主任发放的“一封信”,知道应该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在不增加负担的前提下,适当参与校外艺术类培训,自觉抵制学科类辅导。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参与。自治区教育厅主动协调自治区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人社、住房城乡、卫生、消防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11月7日以来,自治区消防、公安部门先后对63家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发放督办通知,督促隐患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民政、人社等部门相继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整治,抓好民办教育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和安全风险防范问题。
为确保治理工作精准有效,自治区教育厅坚持上下联动,组织各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行为基础摸排数据审核比对工作,精准定位每一所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整改提供准确依据。同时,我区各地堵疏结合,有序开规范化整治。平乐县摸排校外培训机构数16个,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数3个,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数13个,全部属无证机构。当地结合实际,将机构分成待办证、可整改、需取缔三类,分类实施指导、开展工作。在来宾市,一批原先证照不齐全、设备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在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消除了安全隐患,实现了教学环境的提升和教学管理的规范,获得群众点赞。
截至11月20日,全区各地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53次,摸排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有594所,已整改483所,全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合格率达到93.09%。(本报记者 奚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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