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物”有话说系列之三
元帅的勋章、老红军的皮袄……它们有话说【3】
夫妇行程5000里参加中共七大
段焕競七大代表证(图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李珊七大代表证(图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江苏省句容市茅山新四军纪念馆内珍藏有两件国家一级革命文物——段焕競、李珊夫妇的中共七大代表证,它们是至今国内唯一发现的夫妇俩同时拥有并保存完好的中共七大代表证。
两张代表证均是长8.4厘米,宽6厘米,呈对折的竖方形,紫红绫布镶面,封面没有任何文字或标志。打开后,内页白纸上为繁体字,左页上方横印“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下方竖印“代表证”和“第XXX号”。右页上方横印参加大会代表的座号和姓名,下方中间横印“注意”,内容为“1. 绝对不得转借,不得遗失;2. 出入会场须受门卫检查。七大秘书处制”。内页中间靠下,盖有椭圆形红色“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秘书处”骑缝印,李珊的代表证在印章的左侧盖有呈上下字序的红色“候补”两字。代表证的证书号码、姓名、座位号均为手写,段焕競的代表证号是“第六二二号”,座号是“22排14号”,李珊的代表证号是“第六六二号”,座号是“24排14号”。
1945年的中共七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召开的唯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从1938年11月到1945年4月,中共各地的750多名代表历经千难万险,突破重重封锁陆续到达延安,段焕競、李珊夫妇就是当时参加中共七大的代表之一。
段焕競,湖南茶陵人,1938年夏,跟随陈毅率部挺进苏南茅山开展抗日斗争。李珊,江西安福人,14岁投身革命,抗战期间曾任中共皖南特委常委兼妇女部部长、新四军一支队二纵队卫生部政治指导员。1942年初,中共中央决定七大代表集中到中央党校学习。1943年新四军政治部组织部通知段焕競、李珊夫妇等去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并准备出席中共七大。当时段焕競是新四军一师二旅副旅长,妻子李珊在二旅卫生部当教导员。
经过仓促准备,3月中旬段焕競夫妻带着一岁半的女儿苏淮开始了一段艰难险阻的“小长征”。从江苏省东台县大桥镇启程,段焕競夫妇凭着智慧和勇敢,通过了20多道封锁线,穿越了800里敌占区,途经了10多处革命根据地,行程5000里,历时半年多,才从苏中抗日根据地到达革命圣地延安。1945年4月23日,中共“七大”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隆重开幕,段焕競是正式代表,李珊为候补代表。
1945年10月,段焕競夫妇带着女儿回华中准备继续战斗,归途中4岁的苏淮突然生病发高烧,因为医治条件差,夫妻俩眼睁睁地看着长女在自己怀中死去。
战争年代,李珊同志专门做了一个皮挎包收藏夫妇俩的中共七大的代表证,随身背着,20多年里这两张代表证一直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直到1969年逝世。后来,段焕競将军又把这两张中共七大代表证与家里的照片一起放在铁盒子里保存了起来。2007年段将军子女将它们捐赠给了茅山新四军纪念馆。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省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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